Sunday, March 02, 2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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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:21 PM
<他>
还记得初次见面,是在某一个草场上。我被他的飞碟砸到了头,抬头时看见了一双闪着一丝歉意及关心的眼眸。说也奇怪,平时的我应该会大发脾气,盯死他要他赔罪,甚至还会永远‘记住’他,从此让他没有好日子过!然而,这次我却只是默默地望着那对虽不漂亮,却有一种奇特的吸引力的眼睛。我似乎已经知道他一定会道歉,对他不止一点敌意也没有,竟然还有一种莫名的好感。
所以说,我们并没有浪漫的邂逅,更没有轰轰烈烈的撞见。无所谓,反正我们相遇了,也相逢了。
有人说:“Opposites attract”,大概是在说我们吧。我吵吵闹闹,他安安静静。我不害臊,他却腼腆。我外向,他内向。我是一个野丫头,他是一位绅士。
其实,我到底喜欢他什么?我自己也不清楚。可能是初恋吧,所以并没有想太多。坦白说,我最害怕沉默,但是与他在一起,似乎并不在意他的这个“优点”。况且,情人不是常说:“千言万语,尽在不言中”吗?只要彼此了解,这不就够了?所以一直以来,我都相信,我们的感情骤然坚不可摧。
后来,我才发现,其实我从来都没有问过我自己,他到底是不是我生命中那个特别的‘他’。
*****
依稀记得,有一次在海边,我们俩卧躺在沙滩上。他抓起一把沙子,让它们从指缝流出来,忽然转身侧躺着,问了一句:
“以真,假若你可以变成世界上任何一样东西,你想变成什么?”
“嗯。。。我想,我会变成一个漂亮的贝壳,可以天天在海滩上,可以让海水冲得又白又亮,每天看日出、日落,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。
那。。。你愿不愿意做我身边的一个贝壳?” 我害羞地问。
“不。” 他不假思索地回答。
我惊愕地看着他。我没料到他会有这样的答复。
“我要做那个捡到你的人,永远把你放在我身边。”
我怔了怔,然后扑哧一笑,这也不在我预料之中。
那晚,我们就这样躺着。一个深深的吻把这美丽的承诺永远地锁在我的心中。
*****
真能这样吗?若是,那今日我应该被谁“捡到”呢? 那天还会来临吗?还是,我只能独自一人看那无聊的日出/日落?
因为,在那可恶的一天,他致电给我,说明他要出国深造,十分钟后登机。他解释说只能这样道别;如果见面的话,他会舍不得走,希望我明白。
我不!这事来得太突然了!我什么都不知道,什么都不要明白!我的脑细胞只告诉我,他要离去了!那时的我哭丧着脸问他会不会为我而留?他只说了两个字:“再见”。
再见?!好吧,再见!永远的再见!不,应该说不要再“见”!我很恨我自己,为什么要硬着头皮问他那句话。接下来的一周,我都是以泪洗面地过日子。花瓶碎了;我丢的。电话坏了;我砸的。他送的礼物没了;我扔的。扔了之后后悔了,把头埋在枕头里放声嚎哭。
所谓“一日不见,如隔三秋“。被古人说中了。五年挨得好辛苦。五年前的同一天,他使我生命中没了色彩。五年后的今天,我把色彩带回来了,准备也送他一份。
在机场等候处越等越紧张,终于,他的班机安全降落了。我无法掩饰我眼里的盼望;终于等到了这一天,终于等到了‘重逢’。然而,当他一步一步地朝我走来时,我看见了他脸上那忐忑不安的表情。
我也看见了那无名指上闪耀着无尽的刺痛。
琼瑶 is simply too impressive. Not only is her style of writing fantastic, she influences people into the Chinese mode. Heehee. Wrote a little composition. I'm amazed how I still rmb my Chinese. hahaha. A very personal message which I think acts as a reminder for me. Things are easier, simpler when you just hold it with loose hands, no?
Another blessed week. And blessed it shall be. :)